青山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理见成效

时间:2013-04-16 14:53:00

   

为应对青山地区作为大型企业集聚地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较快的特点,2010年青山法院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专业化、精细化审理,创新审判方式。三年来共审结该类案件424件,取得结案率上升,调撤率上升,群众满意度上升,上诉率下降,发回和改判率下降、涉诉信访案件数下降,“三升三降”的良好效果。

优化审判力量,提升审判效率。2010年初,青山法院指定两名审判经验10年以上的资深法官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与陪审员一起组成劳动争议合议庭。2010年至2012年,该合议庭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数同比前三年上升70.9%。同时在案件数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由2009年的70.9%,上升到2012年95.6%;。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由2009年的47.2%,上升到2012年68.3%,平均审理周期缩短50%,平均审理时间为 90天以内,实现了审判效率的有效提升。

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的特点,劳动争议合议庭在审理案件中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学习研究,提炼审判规律,统一裁判尺度,使该类案件的审理进入良性循环。2010年至2012年劳动争议案件平均调撤率达到了53%,二审发回改判率分别为10.7%、5.3%、4.3%,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涉诉信访案件数从2009年的6件,下降为2012年0件。一批如被告袁某等七人诉武汉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汉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等群体性复杂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理。2011年,合议庭法官胡胜办理的张某某诉武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被评为武汉市第四届十大精品案件,该案件是精品案件评选以来首次入选的劳动争议案件。

丰富工作方法,提升审判效果。劳动争议审判人员的相对固定,使其加强了对该类案件综合处理的研究探索工作。劳动争议合议庭通过丰富工作方法,提升审判效果,保障劳动关系朝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一是强化“庭前调解”的诉讼模式。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关口前移,抓住立案、保全、送达、庭前证据交换等时机,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采取送达调解、保全调解等多种庭前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效率。二是合议庭成员根据审理案件特点,深入辖区内的企业走访,以法律讲座、座谈交流的形式向辖区多个企业讲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帮助企业规范人员管理,减少劳工纠纷。三是积极加强与区工会的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注意发挥工会组织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给工会进行调解,一方面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工会调解成果法律效力。2010年至2012年,工会共调解案件83件,合议庭进行司法确认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