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愁 法官巧解邻里“结”

来源: 青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3-06-16 10:27:1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实生活中,常有楼上楼下住户因漏水问题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的情况。如何在保护楼下住户财产免受损失的同时,还有效缓解对立情绪,恢复良好邻里关系?近期,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空调外机漏水导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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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和王某是上下楼邻居关系。2018年,李某发现家里小卧室靠窗天花板及墙面均出现大块水渍,不时有水滴至地面,墙体有起皮现象。后经物业查验,发现是楼上的空调外机滴水导致。


       李某找到楼上住户王某协商,要求解决漏水问题。王某经与空调供应商联系,得知是空调安装不符合导致。后空调供应商对王某家的空调外机管道进行了改装,并向李某赔偿了相应损失。


        2023年初,李某发现同一卧室靠窗另一角落天花板又出现渗水现象,经观察又是楼上空调外机滴水导致,于是李某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尽快彻底解决空调漏水问题。但双方沟通无果,不欢而散。


5月24日,李某一气之下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排除妨害,并赔偿其租房及修复墙面、天花板的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认为楼上一而再地放任空调漏水,明显是恶意伤害楼下住户,自己为解决此事多次请假被扣工资,要求王某不仅要赔偿墙面损失,还要赔偿精神损失和误工费。面对李某的怒火,王某也是一肚子委屈,他解释之前空调漏水已经解决好了,自己并不知道还存在漏水隐患,而且自己也打算解决问题,是李某咄咄逼人,在沟通时踹了自己家的门,还把事情闹到法院,造成家人精神紧张,要求李某向自己家人赔礼道歉。


       承办法官在倾听双方的诉求后,先是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解释各自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哪些权利可以受到保护、哪些诉求是没有证据支持的,再向双方释明此类邻里纠纷如进入审理程序要耗费的时间精力。此外承办法官还从如何处理邻里关系角度跟双方真诚分享心得体会,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6月7日,王某当场赔偿李某修复费用1000元。原告李某也主动撤诉,两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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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寄语

       邻里和睦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中国有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表明了中国人对邻里关系的重视。随着城市居住空间复合化,类似本案中楼上空调安装问题导致楼下漏水受损的情形比较常见,邻里纠纷若未能妥善解决,容易造成邻里之间矛盾,团结和谐的社区氛围也将受到影响。


     民法中的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延伸与容忍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有道是“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在邻里关系相处上能换位思考,友好协商,一起为缔造美好和谐社区环境贡献自己的个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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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