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借款 屡催不还
女儿被母亲告上法庭索债
作者: 政治处
时间:2014-10-22 23:16:52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就是亲生子女又如何?青山一女子就将自己的女儿和前女婿告上法庭, 索要他们借的 3 万元。法院判她的女儿和前女婿还钱。
赵某的女儿陈某与钟某于 2010 年 6月29日结婚。钟某于2010年8月8日向岳母借款 2.5 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2011年4月,钟某在经赵某同意后,在其信用卡上刷卡 3000 元。 无独有偶,因讨债公司向钟某讨债,毁损了赵某的防盗门,钟某承诺向赵某赔偿 2000 元。但是在 2011年9月,女儿和女婿离婚,钟某承诺两年内还清所欠的 3 万元债务。 但赵某多次催要,钟某仍未还款。 因此,赵某诉至青山区法院,请求判令钟某、陈某向赵某归还 3 万元债务;并支付自 2013 年 9 月 14 日起的利息损失。钟某与陈某愿意协商解决此纠纷。
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钟某、陈某确认欠原告赵某 3 万元;钟某、陈某于 2014 年 12 月起,每月 20 日前向赵某返还借款1200元, 直至还清为止;钟某、陈某若逾期未返还任何一期贷款, 赵某则有权就剩余未返还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