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聚焦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青山法院实践
近日,新华社刊登《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青山法院实践》文章,点赞我院聚焦执行主责主业,紧扣“荆楚雷霆2026武汉行动”工作部署,通过集约化办案、因案施策、执破融合等务实举措,切实打通公平正义 “最后一公里”,让胜诉权益真正落地兑现,生动展现新时代基层法院为民司法、护航发展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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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万块钱,我自己都觉得没指望了,没想到你们帮我要回来了。”2026年7月,当农民工老杨给武汉市青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打去电话时,他的声音都有些发颤。 辗转多地,六次寻人,终于从水电费账单里抠出线索让老杨拿到赔偿款,这是2026年青山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切面。今年以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围绕“荆楚雷霆2026武汉行动”主线,以小标的团队护民生,以“因案施策”促发展,以高压态势惩拒执,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最大程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小标的案件的执行之难,不在标的大小,而在“人难找、财难寻”。申请执行人往往是普通劳动者,几千、上万块钱可能是救命钱、血汗钱,而被执行人则常常电话停机、账户清零,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 以往,这类案件分散在各执行团队时,因查找线索耗时费力,办案周期较长。今年3月,青山区法院专门组建小标的团队,专项破题。 老杨的案子,就是小标的团队办理的众多案件之一。 2023年,老杨跟着同乡周老板务工时受伤,青山区法院判决周老板在扣除前期垫付的1.6万元后,还需赔付1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周老板电话停机,消失踪迹。 2026年2月,老杨向青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子到了小标的团队手里。这个团队由“90后”员额法官吴逊领衔,谭伟、刘桥凡两名“95后”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并肩作战,专门负责5万元以下的小额首次执行案件。 从驱车百余公里赶赴户籍地,到深夜从银行流水寻找蛛丝马迹,再到周六清晨蹲守出租屋,历经六次寻人,周老板终于被找到了。 6月的最后一天,周老板面对微信流水月入十几万的铁证和司法拘留的威慑,当场支付了全部款项。 “小案不小办,小事用心办。线索不会自己跳出来,得从缝隙里一点点抠。”团队负责人吴逊常挂在嘴边。 而支撑这句话的,是一套系统打法:团队打破传统“一人包案到底”模式,实行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运作——法官统筹节点、助理主攻查控、书记员专管案款与文书;建立周复盘、月研判、季总结机制,配套“执行办案十步法”“七勤工作法”“线索延伸三步法”等实战技巧。 成立至今,团队累计收案1400余件,执结950余件,执行完毕6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4840万余元,平均执行天数从94.8天缩短至50.94天。 如果说小标的团队解决的是关系到每一个具体当事人的难题,那涉企执行面临的则是一道更复杂的考题——如何既不让判决落空,也不让企业受困。 一家老牌船厂的顺利复产,给出了一种解法。 这家船厂曾短暂退出造船市场。2026年,船厂响应青山区“向新型工业化强区转型”号召,毅然回归主业。 而这时,一套滞留厂区多年的生产设备却成了复产“拦路虎”。这套设备属于某筑工公司,暂存于船厂,后该公司因拖欠货款被某混凝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该设备作为关键财产线索被提交至青山区法院。 2026年1月,法院启动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流拍。船厂复产在即,设备却迟迟未能迁出,负责人焦急地反映:“我们等不起。” 青山区法院没有机械进入变卖程序,而是暂停下来,把三方拉到一起。协商初期,三方就“谁来拆”吵成一团,执行干警果断引导大家转换思路:先把设备卖出去,再解决拆的问题。 后经法院居中协调,反复释明法律、厘清各方利弊,2026年4月,2100余平方米设备终于顺利拆除,混凝土公司拿到钱,筑工公司清了债,船厂腾出了地——一案三赢。 同样受益的还有一家校企合作初创企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纠纷。法院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引导其通过诉讼追收应收账款。最终企业自行筹措案款全额履行,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为科研人员卸下了包袱。 能救的,以善意执行保住生产力;该清的,则以“执破融合”实现有序退出。对于困境企业,青山区法院也“因案施策”,努力通过“执破融合”新路径激活市场。 某工程公司深陷20多起合同纠纷,青山区法院在执行中发现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由执行转入破产程序。依托“执破融合”机制,破产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合力破局,以追收股东未缴出资为突破口,最终促使20余个关联案件打包化解,各顺位债权实现100%清偿。 自2024年5月启动“执破融合”试点以来,该院“执转破”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5%,共移送执转破案件97件,受理破产78件,化解关联执行案件200余件,“化解一案、清理一片”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 以善意文明和执行智慧守护民生,护航发展,而面对有钱不还、恶意逃避的被执行人,青山区法院的态度十分明确:亮剑! 梁某与黄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青山区法院审理,于2020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黄某返还梁某借款本金175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按期履行,梁某于同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黄某在财产申报时表示暂无履行能力。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止步。调取黄某银行账户历史流水后,发现黄某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曾收到一笔100万元入账,短期内被用于购买理财基金,赎回后转至其弟名下银行账户,实际由黄某控制支配。同时查明黄某配偶名下房产系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黄某享有相应份额。后法院多次约谈,黄某仍拒不配合。 2024年3月,青山区法院以黄某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为由,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黄某经司法拘留后仍不思悔改。2024年11月,法院将黄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月,黄某到案接受调查。2026年7月,青山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 从民事案件到刑事判决——这条轨迹清晰地画出了青山区法院拒执打击的“预惩戒-司法拘留-刑事追责”梯次递进体系,传递出了人民法院对抗拒执行零容忍的决心。 2026年以来,青山区法院还先后多次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一锤接着一锤敲”的韧劲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让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共拘传被执行人300余人次,司法拘留30人次,罚款6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条,累计执行到位金额约9.9亿元。 参与见证的区人大代表高德说:“对具备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这是对法律权威最有力的维护。” 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高质高效护民生,以善意文明促共赢,以雷霆万钧捍权威,让每一份判决落地有声,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