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钢城法庭妥善处置一起突发性事件

编辑: 政治处作者: 红钢城法庭 时间:2013-10-28 13:15:30

   

近期,原告黄某与被告胡某的离婚纠纷案在我院红钢城法庭庭审期间,被告胡某持刀扬言要自杀并威胁对方一事被法庭干警及时制止,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原告黄某与被告胡某双方结婚已近10年,但2012年,黄某却因双方性格不合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不准离婚。2013年8月29日,黄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9月17日,双方到庭后,安检人员进行了常规检查。庭审过程中,被告胡某情绪突然异常,当场痛哭,承办法官见状立即休庭,安抚被告情绪,询问双方是否能继续开庭。在双方均表示可以继续后,庭审继续,且被告胡某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但在之后签署庭审笔录之时,被告胡某突然又情绪失控,大喊要与原告彻底了断,并从贴身的衣物中掏出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书记员见状,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将被告按倒在桌上,之后与承办法官、保安等一起将被告的刀具夺下,最终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事件发生后,干警们迅速联系到胡某的家人做好通告工作,并派专人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经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配合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工作,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向干警们表达了歉意,并随同家人平静地离开法庭。至此,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一起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被法庭干警妥善化解。

这次事件的成功处置是对法庭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应急能力和审判能力的一次实战考验,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法庭干警展现出遇事冷静、耐心细致、临危不惧的品格,体现了法庭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