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法院建立消费者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编辑: 政治处作者: 民一庭 时间:2013-08-12 12:47:27

   

为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最高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精神和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对下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总体要求,近日,青山区法院与青山区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者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青山区法院在已与区总工会和区妇联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与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充分的筹备和磋商,正式出台《青山区人民法院与青山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消费者维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规定》。根据规定,青山区人民法院与青山区消费者协会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借助各自资源优势,通过投诉受理、投诉调查、投诉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引导、开庭审判等工作方式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举措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消费者协会在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中的作用,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