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养老钱”,青山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高效化解金融理财纠纷
近日,青山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平台,深化“法院+N”联动解纷机制,联动专业调解力量,成功调处一起涉老年人金融理财纠纷,以便民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守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年过六旬的刘大爷前往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向其推销一款银行代销的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表示该产品年化收益率预期可达4.5%至5%,收益优于普通定期存款。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加之对专业金融产品规则不甚了解,刘大爷将30万元养老积蓄全部投入,购置了该款五年期理财保险产品。 2025年10月,该理财产品到期兑付,刘大爷核对发现实际收益与工作人员前期介绍的预期收益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刘大爷多次与银行沟通协商,希望银行按预期收益区间补足8000余元收益差额,银行以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不固定保底为由拒绝,纠纷陷入僵局。2026年5月,维权无果的刘大爷前往青山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解纷亮点 综治中心经研判,将纠纷分派至青山区法院驻点法官团队处置。接到派单后,驻点法官乐军第一时间接待了刘大爷,细致倾听诉求,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 为提升纠纷化解专业性和实效性,乐法官依托综治中心平台联动解纷优势,邀请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专业调解员参与联合调处。 经调查发现,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产品时,所提供宣传单上已明确写明4.5%-5%为预期收益,但其无法提供销售时的录音录像,不能证明已充分向刘大爷释明理财保险与普通银行存款的核心差异,未尽到全面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瑕疵。 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立足金融行业规范与产品特性,向双方细致讲解分红型理财产品收益浮动、风险自担的行业规则,释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帮助双方理性看待争议。 2026年6月17日,在法官及调解员多轮调解下,双方充分考虑银行服务瑕疵与理财产品风险等因素,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商定银行参照预期收益区间一次性向刘大爷支付4900余元。该案就地化解,事了人和。 本案的顺利化解,是青山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深化多元联动解纷、做实基层便民司法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青山区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法院+N”联动解纷协作机制,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渠道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2026年以来,青山区法院累计向区综治中心推送纠纷455件,常驻法官团队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8件,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助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