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为民理念 践行能动司法

——区法院龚雨红同志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13-02-28 09:07:00

   

秉持为民理念  践行能动司法

----区法院龚雨红同志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事迹材料

龚雨红,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青山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自1988年进入青山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地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龚雨红同志先后获得“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官一生要审理几千件案子;老百姓一辈子也许只会打一次官司,法官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龚雨红法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用真心、耐心的“听诊器”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心声,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法官的神圣职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0年,91岁高龄的张奶奶因生活费没有保障,将7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每次庭前调解,年迈的老人都眼含泪水,神情木然地看着互相扯皮的子女。老人那饱经风霜的脸和伤心绝望的眼神深深地触动了龚法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查明案件真相,还老人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她先后19次到银行、到老人子女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并分头做7个子女的工作,指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她辨法析理、苦口婆心的调解工作下,最终促成了赡养协议。签完赡养协议后,老人颤巍巍地走到法院大门口,嘴唇翕动着,似有好些话要对她说,但老人最终只说了一句:“我今天遇到青天了!”然后她对着龚法官就要下跪,龚法官连忙将她扶住,告诉她: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履行了一个法官的职责!老人抬起白发苍苍的头,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望着法院大楼前庄严的国徽说:那我就拜拜法院吧,感谢法院培养了你这样尽职的法官!说着她对着法院大楼跪了下去。

二、加强调解工作,竭力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一名法官,凭事实和证据下判决并不难,但要想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就必须做好调解工作,尽力拆除群众和法官间情感交融的“心墙”,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爱民之情、利民之意和为民之举来统筹化解矛盾纠纷。多年来,龚雨红法官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前提下,以真心换当事人的真情,尽量多调少判、定纷止争,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2009年底,原告吴某诉被告许某离婚纠纷一案,身为大学副教授的吴某,因为患精神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女儿和家庭琐事两度到法院起诉离婚,并扬言若法院再判决不准离婚,就杀死妻子然后自杀;而作为大学讲师的妻子许某则情绪激动地表示一旦法院判决离婚,她就死在法院。

经过多次分别交谈和察言观色,龚法官以唤起夫妻对女儿的亲情为突破口,开展调解工作,利用他们内心深处对女儿的爱来促成吴某和许某心平气和地坐下来、面对面认真谈。鉴于他们破镜难以重圆,龚法官就耐心地做调离工作,指出:“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不能做夫妻了,因为女儿也要做朋友,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理智面对纠纷、诚心解决问题。”龚法官还把办公室的电话及私人电话告诉了他们,希望他们随时联系她,共同解决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腊月二十九,这对反目成仇的夫妻心平气和地签定了离婚协议,其女儿也得到妥善安置。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还要时刻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提高司法服务的水平。

2011年12月,龚雨红法官借助QQ视频、手机短信和邮政快递等现代通讯工具,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可能引发自杀的离婚纠纷。当事人杨某2004年与在武汉打工的刘某自行相识,于2005年不顾父母的反对登记结婚,并于2006年生育一女。因为与岳父母一起住的琐事矛盾和养家糊口的艰辛,刘某在2011年2月的一天留下要杨某照顾女儿、不要找自己的字条就消失了。此后,单位的供货商和领导开始陆续找杨某要账。杨某这才明白:刘某赌博欠下了十几万元的赌债。杨家二老东挪西借,总算将刘某的赌债还清,但要求杨某立刻与刘某离婚。杨某屡次打电话找刘某,但刘某因怕赌债没有还上,干脆躲回西北农村老家。丈夫不争气,连累父母跟着自己受气,极大的精神压力一度让杨某想自杀。最终,她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

龚雨红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刘某,考虑到刘某远在西北农村老家,龚法官就通过QQ视频聊天、短信、电话通话等方式,做通了刘某的思想工作。在审理期间,龚法官总是不间断地联系刘某,上网QQ视频1次,通话超过十分钟以上的次数7、8次,收发50余次手机信息,邮寄相关文书和证明材料往来6次。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四、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清正廉洁底线

作为一名法官,龚雨红法官总是把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放在第一位,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坚守清正廉洁底线。

在办案过程中,面对时常受到的亲情挑战和金钱诱惑,龚法官就只认定:讲法不讲情,讲理不讲钱。她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请托,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始终坚守为民司法、公正执法的理念,廉洁自律,不负人民重托、不辱法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