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落实审判改革 扎实推进诉前调解

作者: 立案庭 时间:2014-10-22 21:42:18

   

自我院积极贯彻落实市法院关于以“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审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区法院立案庭结合改革试点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立案庭抽调一审一书,辅以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诉前调解组,对我院立案庭受理的案件进行全面筛选与甄别,保证案件自“入法院大门”就进入调解阶段,为后期审判庭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组后,经审查认为适合采取诉前调解方式的案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立案组立案并制作调解书;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或进入速裁庭审理,或直接转入相关业务庭审理。

诉前调解工作开展一周来,共受理4件民商事案件,其中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件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解答,双方达成履行协议,原告撤回起诉。这4起案件流转速度较快,自立案到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平均周期仅为6天,真正达到了“简案快结”的目标。

下一步,立案庭将深入研究诉前调解模式,优化调解组人员结构,拓宽案件受理范围,吸纳社会优势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以法院调解为主,以社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为辅的“大调解”工作局面,全面铺开,扎实推进,构建基础大、底子牢、面积广、效果佳的调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