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手争彩礼 法官调解解心结

时间:2013-03-04 09:47:00

   

“夫妻”分手争彩礼 法官调解解心结

11月26日,青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长期的感情和经济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是一起举办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分手后的彩礼返还纠纷,原告林某系武汉某大学副教授,被告熊某原系福建某检察院公务员。2011年,双方在福建举行婚礼,林某亲戚按习俗赠送了熊某黄金首饰及礼金作为贺礼,林某父亲还汇给林某33000元作为房屋装修款。婚礼后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却因琐事经常争吵,感情透支殆尽。2011年10月,双方选择分手。分手后,双方就黄金首饰、礼金及33000元彩礼的归属问题争执较大,诉至我院。

结合案件情况及双方当事人职业、学历背景,承办法官陈倩倩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消除了当事人认为法院歧视外地人的疑虑,根据双方当事人存在一定感情基础的情况,承办法官适时将庭审转为庭外调解,以情析理,以理释法,就案件争议焦点耐心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通过长达6小时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的真心、耐心和真情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感激,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案件纠纷化解的同时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