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首次举办“公众开放日”

时间:2013-04-16 14:55:00

   

2013年4月1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举办了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开门接受监督,力推司法公开。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社区干部、市民代表等15人受邀与法院、法官零距离接触,了解法院工作概况、机构设置及工作流程等。

活动中,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兵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的法院工作。代表们重点参观了我院的立案大厅、数字化法庭和院史陈列室。在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主要介绍了我院的立案流程、司法便民措施、信访接待等工作,并解答了代表们关于诉讼费等问题;在数字化法庭,代表们旁听了一起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庭审中使用了证据展示系统,把各种证据通过液晶显示屏展现在法庭中所有人的眼前,让旁听人员也能同步看到证据,使庭审更加公开透明;在院史陈列室,代表们从图文和实物中了解了我院的历史沿革、队伍建设、审判质量监督等工作,并高度评价了我院近年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院领导陪同代表们感受安检、参观立案大厅、院史陈列室等,与代表们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及时解答疑问。

活动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这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他们能近距离接触法院、走近法官,更客观地了解法院的工作,不仅通过直观的庭审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深刻体会到法院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建议法院以后更多地开展这样的活动,增加普通民众对法院的了解,促进“阳光审判”和审务公开。

近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务公开,多措并举地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树立良好形象。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指导、旁听庭审等。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咨询解答、发放资料、公开开庭等,积极推动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监督作用。在各类案件中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法院宣传力度。建立法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创新宣传载体、突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法院各项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