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法院分析陪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编辑: admin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2-08-08 09:44:00

   

青山法院分析陪审工作开展情况

并提出意见建议

近期,青山法院开展了陪审员集中培训和座谈活动,通过与陪审员的互动交流共同总结分析了2010年5月新一届陪审员选任以来陪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陪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陪审率较高但陪审均衡度相对较低。计显示,青山法院陪审率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 2010年5月以来,青山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499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440件,陪审率达96%,涉及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各个类型的案件。但与之相对的是陪审的均衡度较低。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共40人,截止日前,参与陪审工作的为21名,占总人数的52.5%。部分人民陪审员由于工作繁忙长期不能参与陪审工作。在参审的人员中,参与陪审案件最多的达118件,最少的仅1件。

深入参与审判工作不够。依照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与法官的地位相同,应当参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而在当前的陪审实践中,人民陪审员一般只参与庭审和评议两个环节,在庭审调查、调解及判后释疑等部分环节未能充分发挥其得天独厚的群众工作优势。

陪审行为不规范。少数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工作时,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定位,出现了一些不符合法官司法礼仪的行为。如开庭时迟到、庭审时着装随意、庭审中未关闭或将电话打到无声、庭审时做与庭审活动无关事项,以及因对待当事人态度问题而遭到投诉等等。

二、工作建议

规范陪审工作,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加强学习。陪审员应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熟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查明、认识、判断案件事实、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与审判人员共同把好案件审理关;二是规范言行。开庭审理时,陪审员应注意自己的着装、言行等是否得体,应尽量着正装,避免穿过于鲜艳、时尚的服装;尽量不佩戴各种首饰;庭审过程中不要接打电话及讨论与案件无关事项;三是深入参与。在参加陪审工作时,陪审员应当真正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一名法官,在庭前主动熟悉案情,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在庭审中能够根据审理情况适时发问,在评议时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在执行时能够出谋划策,深入参与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改进管理模式,完善陪审工作。一是建立互动交流机制。法院应要求各业务部门在陪审案件中尽量邀请每一位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为每一位陪审员履职提供平台。同时,各业务部门可征询陪审员的意见根据其本职工作安排在适宜的时间邀请陪审员参审。通过双方的互动交流,克服陪审员工作时间上的困难,最大限度地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实现审判工作多元效果。为了帮助陪审员更好的将其本职工作特长以及群众工作优势运用到审判调解工作中,法院应积极开展庭审观摩、业务培训、座谈指导等活动,帮助陪审员更好地履行“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职责,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