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破产审判“青山样本” 为青山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 王彬林来源: 《中国审判》 时间:2023-06-16 10:18:29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作为商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是促进市场经济在“新陈代谢”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全力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为推动青山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切实强化破产审判责任担当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政治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极强的政治机关。聚焦破产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应当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破产审判司法成效上来。 

充分认识做好破产审判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青山法院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抓实破产审判工作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青山法院审结破产案件74件,破产案件结案率位居武汉市两级法院前列。

大力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审判专业化是破产审判工作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因素,相比一般的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法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协调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青山法院组建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健全专项破产案件绩效考评机制,着力锻造一支高水平的破产审判队伍。

全面坚持系统观念的工作方法企业破产处置过程涉及税收申报、资产处置、民生保障等相关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地区党委领导下,青山法院会同地区2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在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青山法院积极寻求政府支持依托地区招商引资平台为该公司引入投资资金10亿元,最终该公司重整成功,为府院联动机制提供了示范样本。

二、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

加强审判机制创新是破产审判提速增质的有效途径,青山法院通过科学施策精准识别、信息赋能,增强破产审判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破产审判青山

科学施策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面对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趋势,青山法院创新思维,主动作为,探索建立“摸底数”“预审查”“简易审”“四集”的作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摸底数”即法官上门走访拟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对企业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预审查”即法院提前筛查破产清算企业的破产原因、资产状况、人员安置情况,建立台账;“简易审”即采取案件繁简分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一律适用简易审程序,加快破产审判进度;“四集中”即充分发挥批量案件的规模效应,对符合合并破产的企业或关联企业采用集中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评估机构、集中办公等方式统一推进审理进程。

  “重整和解”助力企业重获新生。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出,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青山法院始终重视市场化重整识别审查,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运用重整方式帮助企业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公司治理实现重生发展。近三年,青山法院已帮助2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累计盘活资产近1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60余人。

“智慧破产”降低破产诉讼成本。信息化是提升破产审判效能的必由之路,青山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破产案件办理,为案件提速插上“数字翅膀”。日常工作中,破产审判团队高效适用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线上申报审核债权、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办案方式,便利各方主体参与破产程序,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

三、有效防范破产审判廉政风险

办理破产案件关乎各方主体利益,是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青山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加强破产案件廉政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廉政风险防范贯穿破产审判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筑牢破产审判廉政监督防线。审判委员会定期听取破产管理人选任事项报告;强化院、庭长对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积极开展破产案件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督察部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防微杜渐。

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有效监督。破产管理人是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能力素质不仅影响破产审判工作质量,还关系到破产企业发展方向。青山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加强对管理人的有效监督:对管理人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规范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适用情形和程序;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动态评价,将考核结果与管理人报酬挂钩对严重影响破产审判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作出罚款更换除名处罚。

加大破产审判的法治宣传力度。青山法院注重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的认可度、参与度:打造破产典型案例、举办破产法治大讲堂、组织法官送法进企业、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在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破产审判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接受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督导检查,有效防范破产审判风险。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在下一步工作中,青山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培养人才等方面聚焦用力,继续加强和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