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反应化危机 妥善处理促和谐

——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当事人欲自焚事件

编辑: 政治处作者: 民一庭 时间:2013-08-30 12:59:16

   

近日,我院妥善化解了一案件当事人因情绪激动自带汽油、打火机意欲自焚的突发事件。院领导与相关部门干警迅速反应、周密部署、耐心疏导,成功劝服了当事人,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

8月28日下午15时,原告杨某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我院民一庭审理,其与亲属三人来院咨询案件审理进程。案件承办法官告知其到接待大厅进行接待,遭到拒绝。杨某坚持要求承办法官在法院大门口进行答复,并扬言将会有过激行为。为确保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法警大队迅速与民一庭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妥善处置。

杨某见到承办法官情绪异常激动,交谈几句后,拿出随身携带的白色汽油桶和打火机放在面前,扬言若不满足其提出的条件,就在法院门口点火自焚,并放声大哭、破口大骂,情绪一度失控。该行为导致周边不明真相群众围观,现场极其混乱。

为稳定大局,防止矛盾升级,根据院领导的指示,民一庭庭长、法警大队队长现场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后将其带离,没收其随身携带的危险物品,遏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安排专人用警用执法仪同步进行现场录像取证,收集第一手证据资料。为避免该事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我院干警对围观群众进行了解释说明。

在接待大厅,民一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对杨某进行法律释明及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冷静思考其诉求的合理性,杨某及其亲属一行三人表示愿意相信法院,并于下午17:30离开法院。至此,该事件得以妥善处理,一起可能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被我院干警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