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子购物须谨慎 发生事故须担责

作者: 钱志强 时间:2017-03-11 17:35:40

         2016年1月,黄女士带着自己两岁半的儿子来到青山区逛商场,逛着逛着就逛到了某商场里的一处女装专柜,黄女士看中几件服装,准备到试衣间试穿。这试穿不要紧,儿子一下就没看紧,两岁半的儿子趁着母亲转身试衣的档儿一溜烟就跑到试衣间外面玩儿去了,没过多时,便传来啪的一声,黄女士出去一看,儿子正被一块一米多长的试衣镜压在地上,玻璃是碎了一地,试衣镜的边框正好压着儿子的腿上,导致腿骨骨折,儿子在地上是哀嚎不已。经过数天治疗,儿子好得差不多出院了,一鉴定,已经构成了十级伤残。因为协商不了,黄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场和专柜赔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商场和专柜作为试衣镜的所有人、管理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黄女士未看护好未成年人,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于是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黄女士及其子自担三成责任。判决后,专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决。

现代社会是个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人们可以享受丰富的物质生活,周末休息和家人逛个商场再平常不过,但是,危险也是无处不在,商场及专柜固然要保证设施的安全,但我们在享受购物体验的同时,也应当时刻提防着那些不起眼的风险,尤其带着小孩时,更要注意安全。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