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震慑,侵占纠纷十年未果;借力猎赖,大型宾馆一朝腾退

来源: 青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8-09-10 10:21:27

9月4日,晶银大酒店在青山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对5-8层楼房屋进行了腾退。至此,执行干警不畏艰辛,先后二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涉案案外人进行调解,在此次全市法院发起的猎赖行动中,迫于法律的强力威慑,终让这起僵持十余年之久的纠纷得以执结。

    2005年5月20日,原告建二商场与被告晶银大酒店签订租售协议一份。该协议的出租方为原告建二商场,承租方为被告晶银大酒店。后双方发生纠纷,晶银大酒店自此后未交付租金,遂成诉讼。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于2013年11月19日作出判决,被告晶银大酒店向建二商场支付租金并向其腾退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某处的房屋。判决生效后,双方均认为自己的损失大,导致矛盾突出,若强制执行,势必会进一步激发矛盾。为有效化解纠纷,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酒店实地了解情况,并约谈双方代表做思想工作,力争达成执行和解,但未能如愿以偿。该案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如强制执行既要现场布控,还要清点、运输财物,采取搜查措施,需要动用大量的司法资源。为此,执行法官确定了以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思路,但由于被执行人以赔偿装修费过低、时间紧迫没有地方居住等理由推脱,导致双方意见分岐过大,申请执行人表示无法接受,和解工作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执行干警迅速转变工作思路,一面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腾退房屋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自觉腾退房屋,并交出房屋所有权证,一面开始着手制定方案,绘制现场警戒图,启动联动执行机制,召开执行协调会,准备强制执行。与此同时,执行人员继续对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工作,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一线指挥,集结30余名干警进入KTV和酒吧,对约2000余平方米面积的场地首先进行了清场腾退,并将场所全部封闭。此举敲山震虎,表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同时要求被执行人抓紧最后的和解时机,如强制腾退房屋、拆除建筑,可能导致被执行人的一些损失。

2018年6月20日,执行法官再次约谈双方代表,劝其从企业担当和企业信誉出发,能否互让一步,别因小利益影响企业的发展,造成得不偿失,争取双赢甚至多赢。在执行法官多次调解下,晶银大酒店方面有了达成和解的意向,执行法官以时不我待的作风,一方面争分夺秒组织双方代表前往现场清点物资,另一方面及时向执行局局长李旗、分管副院长杨兵、院长江宁汇报,请求领导出面与建二商场负责人进一步磋商协调,力促建二商场抓住和解时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次秋季猎赖行动中,9月4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再次围坐在谈判桌前进行和解细节商榷。建二商场作为著名企业,勇于担当,考虑到酒店拆除设施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便灵活制定政策挂牌进行招商,待新承租人交接后即可产生效益;晶银大酒店也表示积极配合,并及时腾退。 至此,在青山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9046㎡商业大楼房屋,终于得到顺利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