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法院举办2017年第五期法官论坛
——“破产法”实务研讨会
近日,青山法院举办第五期法官论坛——“破产法”实务研讨会,邀请了湖北省高院、武汉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破产案件审判法官,以及我市部分破产管理人的优秀团队参与本次论坛。本次研讨会主要研讨了《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在房企破产、破产重整、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执转破实务、破产债权顺位等实践热点、难点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旨在积极推动我院学习省市区三级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先进经验,服务青山地区“一区三城”建设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
省法院民二庭法官张炎主持本次研讨会并致辞。张炎法官认为青山法院举办本次法官论坛,是对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学习探索,为破产审判实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交流平台。张炎法官希望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同志能挖掘破产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集大家之智,合大家之力,共同探讨、研判,推动破产审判实践的发展。
论坛分成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由优秀破产管理人团队代表发言,张亚琼律师针对房企破产案件,作了题为“破产重组制度——家美天晟重整案”的发言,他将该案的经验和启示总结为:协调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恪守程序正义,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企业挽救,有效能动司法。张炎法官在评议中指出:家美天晟重整案是湖北省首起房企破产重整案件,也是保护中小购房者的成功案例。该案采用交易所挂牌的市场化方式招募投资人并召开特大债权人网络会议,是该案审理中的创新之处。接着吴凤律师介绍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该课题主要解决在破产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关联企业能否合并破产以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类型、适用条件、启动主体、举证责任等问题。听完吴律师的讲解,在座人员就审判实践中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认定标准、启动程序和管辖问题向吴律师提问,大家共同探讨科学合理的裁判方法。
论坛的第二阶段,市法院的程继伟法官和王勇法官分别就破产案件审判中的破产管理人选用问题及优先债权和共益债务的问题,做了全面详尽的解析。接下来,论坛安排了提问交流环节。武昌法院、东西湖法院、硚口法院、江夏法院和新洲法院分别介绍了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经验和困惑,在座破产管理人团队代表也提出了亟待解决的破产法实务问题。大家相互启发、开拓思维,讨论气氛热烈,在交流互动中理清了很多重要的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
论坛最后,我院江宁院长对此次论坛取得的交流成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论坛参与者的辛苦付出表达了感谢。她表示,此次论坛为青山法院将来更好地适用《企业破产法》审理破产案件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是对社会发展中不断产生的破产法新问题进行的多元探讨;更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有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