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通事故案件协作机制 促进行政司法有序衔接

编辑: 政治处作者: 民一庭、立案庭 时间:2014-01-08 13:21:41

   

近期,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来到青山区交通大队,就当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区域管辖、诉前保全、民刑交叉及行政调解与民事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等问题同交通大队及人民调解委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座谈中,区法院分别就辖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案件受理方面的基本状况和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特点做了简要介绍。对当前机动车纠纷案件呈现的复杂化、多元化、难协调化的趋势和成因进行分析,指出主体繁杂、法律关系层叠、事故难以认定、调解执结难度上升、矛盾易于激化是该类案件存在问题的主要特征。这类案件的有效解决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和交管部门的协调机制,发挥行政调解对在源头化解交通事故案件的能动作用。青山区交通大队负责人则提出,目前由于大量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肇事方赔偿能力不足、认识不清、逃避责任,行政调解难度日益加大,伤者权益难以保障。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保障受害人得到有效救济已成为当前难点和亟需突破的困境。在座各方代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交换意见。

通过座谈沟通,各方一致认为必须加强调解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将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衔接机制,整合调解资源,以达到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