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时不慎踩断泳池边水沟盖板,摔成十级伤残。昨日,这起状告游泳池索赔案经青山区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由泳池方向泳者陈某一次性赔偿5.9万元。
去年8月8日下午5时许,年近六旬的陈先生和家人来到江边的游泳池游泳。中途,陈某上岸休息一会再返泳池,不慎踩断游泳池边水沟盖板,人摔倒在沟里受伤。现场工作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陈某为十级伤残,后期治疗费约9000元。随后,他将泳池经营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总共损失7.6万余元。法院认定泳池方施救,尽到了一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