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之下 失信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还钱

来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8-09-15 15:15:16

2018912日上午9时,一案被执行人主动到青山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即履行4万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陈某于201312月向张某借款50000元,未约定还款时间,后张某因急需用钱于201512月将陈某起诉至青山法院。经审查,青山法院于20164月依法判决陈某按期还款及利息。后陈某拖欠了2年。20187月,张某申请执行,青山法院依法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并反复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始终未露面。

今日陈某主动到院,声称自己通过媒体了解到当前全国法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力度之大。故迫于压力多方筹措资金4万元付给张某。余下2万元已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分期于半年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