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法院三项举措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作者: 审监庭 时间:2014-10-22 17:36:59

自“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来,青山法院从三个方面提升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化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文书自查,提高文书质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合理运用文书送检评查机制,做到文书送检前认真自查,对文书的格式、标点文字、法条引用等文字及实体处理部分进行校对检查,切实提高文书质量。此外,对应上网的裁判文书,要求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和省高院实施细则,对文书内容进行技术处理,并保持前后内容的连贯性,并经审管办上传前再次校对文书内容,确保上网文书内容与文书原本内容一致。

二是注重问题反馈,改进技术处理。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如运用文书隐名系统中出现的差错问题等,加强总结,及时反馈;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改进软件技术,减少文书隐名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加强对文书屏蔽与纠错系统的培训,增强负责文书上网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各业务庭与审管办分别把关,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文书上网工作。

三是落实上网检查,确保上网质量。对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要注重事后对照检查,避免因人为疏忽、软件技术及网络等原因而出现的隐名差错、上传内容有误及内容不全等问题,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质量。对于已上网裁判文书发现存在瑕疵的,及时与审管办沟通,如确因法定理由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撤回的,应按照程序报上级法院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专门机构审查决定,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办理撤回及登记备案手续。此外,委派专人关注文书上网后的社会评论,及时做好舆情跟踪和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