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骂人引发纠纷受伤担责三成

班车未到家门口 一架打出脑损伤
编辑: 政治处 时间:2014-09-15 08:43:35

班车未到家门口 一架打出脑损伤

男子骂人引发纠纷受伤担责三成


    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张晶 通讯员秦法) 因单位班车未将人送至家门口,乘车男子便骂了司机一句,被班车司机推倒在地摔成颅脑损伤。昨天记者从青山区法院获悉,该男子因为先骂对方激发矛盾,需自己承担次要责任30%。

  去年7月2日下午5点,武汉某公司员工邹某乘坐单位班车回家,在车行驶至青山武东一社区门口后,因为到站了,班车司机郑某要求邹某下车,邹某想让郑某送他到家门口,郑某拒绝了,因为班车以往都是在固定站点停车的。邹某只好下车,边走边骂了郑某几句。郑某也尾随着邹某下了车,将右手掐住邹某的脖子,一时冲动之下大力将邹某推倒,未曾想到邹某在向后退的时候不慎被马路沿子绊住并摔倒,致使后脑着地,脑受伤在地上昏迷了一阵。邹某苏醒后拨打110报警。

  青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原告邹某虽因班车接送的问题与被告郑某发生争执,但被告不应因此对原告动手,导致其受伤住院,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70%),而原告先行对被告进行辱骂的行为是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故原告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