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用“滴滴”接单遭遇持刀抢劫

作者: 政治处 时间:2016-11-29 16:28:26

打车是假打劫为真,小伙持刀抢劫被判刑。2016年3月20日晚上十点左右,被告人淮某携带折叠水果刀欲实施抢劫,遂通过“滴滴出行”打车软件呼叫快车。在成功搭乘车主钱某的快车后,被告人淮某指示钱某开往目的地,待钱某停车后,持折叠水果刀从驾驶室后座向钱某背部、右肩部连刺数刀,钱某挣脱下车逃离,被告人淮某持刀追赶未果后返回现场,将钱某的小型轿车(车内有手机一部)开走。当天晚上十一点半左右,被告人淮某因轿车陷入农田无法行驶,遂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青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持刀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淮某使用的本案作案工具移动电话一部、折叠水果刀一把予以没收。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