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3武汉行动丨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来源: 青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3-10-07 16: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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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执行干警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办理扣划业务。等号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在隔壁窗口办理业务的男子,疑似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郑某(化名)。


核实此人身份后,执行干警收获了来自被执行人“亲手送上”的意外之喜,而郑某却十分懊恼当日何必出门……



01

被执行缘故


原来,郑某系武汉某工程公司(后文简称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0年6月,杨某(化名)及A公司、郑某通过司法确认,确认由A公司、郑某于2020年12月1日前向杨某一次性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90万元。

后因A公司及郑某未如期履行,杨某于2021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后法院冻结了A公司与郑某的账户,并对郑某采取限高措施。

此后,A公司及郑某表示经济困难,希望分期付款,杨某表示同意,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我院根据杨某的申请,解除对两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

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申请执行人杨某电话告知两被执行人仍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拟向法院恢复执行。

没曾想这才刚过几天,执行干警在银行办理另案时,发现郑某在银行办理业务。




02

偶遇回眸


执行干警经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郑某系为其公司支付租金,执行干警迅速向银行调取其银行流水信息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经核实该笔转账确系郑某为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但根据郑某的银行流水显示,其近期有多笔餐饮、娱乐高额消费。

法院认为,郑某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郑某拘留15日。




03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