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对构建“三大公开平台”司法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编辑: 政治处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3-09-02 13:00:28

   

近日,我院被武汉中院确定为构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公开平台”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我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办公会、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学习讨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郭和平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本市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全院干警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武汉中院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投入到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中准确把握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阳光司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三大信息化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

二是精心组织,分步推进。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及时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司法服务的时效性和便捷化。

三是加强沟通,务求实效。试点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试点工作的推进中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汇报情况,反映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支持,将其作为法院创新发展、服务群众的平台,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