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大队
1、警卫法庭:维护法庭审判正常秩序、开展庭审辅助性工作;
2、协助审判执行工作,参与法律文书送达、执行财产查封、扣舞、冻结或没收活动、执行拘传、拘留决定;
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门卫、大厅、审判区安全检查、审判区巡视工作;
4、对机关值班人员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