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职责

编辑: admin 时间:2012-08-29 09:26:00

   

司法警察大队

1、警卫法庭:维护法庭审判正常秩序、开展庭审辅助性工作;

2、协助审判执行工作,参与法律文书送达、执行财产查封、扣舞、冻结或没收活动、执行拘传、拘留决定;

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门卫、大厅、审判区安全检查、审判区巡视工作;

4、对机关值班人员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

5、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