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当益壮 执结案件创先锋

——记执行庭“三棵不老松”
时间:2013-03-04 09:45:00

   

老当益壮 执结案件创先锋  

——记执行庭“三棵不老松”

今年以来,在院党组的重视、关怀下,执行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这其中凝聚了执行庭每位干警的辛勤汗水和无私付出。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三位老干警,不仅能与年轻人一样保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还取得了令年轻干警羡慕的优异成绩——

一、  热情幽默、办案利落的梅祥新法官

在执行庭工作过的干警们一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你正忙于繁重不堪的执行工作,心情紧张,但这时只要梅法官一出现,一说话,沉闷的气氛立即消散,继而立马被他风趣的谈笑所感染,心胸豁然开朗,似乎手头棘手的案子也神奇般地有了眉目。年已54岁的梅祥新法官就是这样一位充满积极能量的人物,每天都笑呵呵的,对人热情,爽朗的谈笑声回荡在整层三楼的办公室间,给紧张工作中的干警们带来难得的轻松气息。梅法官不仅性格幽默开朗,多年来在庭内获得的各项荣誉也是最多的,其中2009年以其办理的(2006)青执字第20号案被评为全市“全市十佳精品案件”;2010年在“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被记二等功一次;2011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有同事形容他总是能“谈笑间,难案灰飞烟灭”、“一根烟功夫,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虽是年逾50岁的老法官,今年截至5月底,梅法官已执结案件26件,案件结案率达70.27%,位居全庭第二,已结案件的标的到位率达到93.45%,高居全庭首位,结案平均用时仅63天,只花了法定审限的1/3,足见其办案速度之快、办案质量之高!

“快捷、利落”是梅法官的办案风格,但他并不是不顾一切地求快,而是对每件案子都深思熟虑,对制作的每一份文书都要一字一句斟酌透彻,发现问题后总是耐心地教书记员如何改正,并将此类问题的知识教导给书记员,可见他对工作是多么地认真负责、对年轻后辈是多么地无私关爱!此外,梅法官办案不拘泥于自己的执行工作,常常从法院工作的大局出发来处理问题。如最近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案件,本来梅法官完全可以依法直接作出驳回异议的裁定,但他考虑到对方有可能采取利用法条之间的疏漏向立案庭起诉,一旦我院受理,有可能使法院陷入与“一事不再理”法理冲突的境地中。于是梅法官毅然将该案提交合议庭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顾虑。最终在合议庭成员讨论、及时与立案庭沟通后,梅法官对该案谨慎地作出了驳回异议的裁定,将相关法律知识在裁定中释明清楚,避免了潜在“缠访”事件的发生。

二、  性格爽朗、魄力十足的彭惠运法官

端一只大大的白瓷茶杯、抽一根积着几厘米长烟灰的香烟,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当事人,总能气定神闲地跟当事人沟通交谈,不经意间就能找到当事人企图抵赖的破绽,从而迫使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这便是办案“步步为营”又富有智慧的彭惠运法官。彭惠运法官在执行庭的现有干警中算是资格最老的一位,从1993年开始就一直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他对待同事随和爽朗,对待当事人很有同情心和耐心,特别是面对“老赖”型的被执行人,他总能机智地识破伎俩,用法律的威严迫使他们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在今年4月份执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即可对其办案风格窥见一斑。

这是一起拖了2年多的“钉子案”,因被执行人湖北汽车运输总公司第十二分公司不断上诉、申诉,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申请人是在此案中失去成年儿子的老父亲,家境贫寒,儿子去世后赔偿款还无法及时获得。等原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彭法官非常同情申请人的处境,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却得知被执行人已经注销。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彭法官积极寻找执行新思路,经过多番查询与不懈努力终于将湖北汽车运输总公司第十二分公司隶属的湖北汽车运输总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最终将百般抵赖不愿履行赔偿义务的湖北汽车运输总公司说服,使其自动向法院汇来5万多的赔偿款。当事人得知后感激不已,说:“本以为赔偿款无着落了,一心想去区政府上访,想不到彭法官能把救命的赔偿款执行回来,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

彭法官的办案能力一直倍受领导与同事们肯定,去年还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更令人钦佩的是,年近60岁的彭法官今年以来已执结案件28件,案件结案率在全庭高居首位,达到了71.79%,已结案件的标的到位率达到50.61%,结案平均用时仅为75天,还不到法定180天审限的一半。其办案成绩真正体现了“多、快、好”的特点。

三、  和蔼可亲、沉稳内敛的任国义法官

任国义法官是执行庭所有干警中较安静、朴实的一位,待人亲切温和,言语不多但常常微笑,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任法官工作极其负责,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子都要认真阅卷,作为一名55岁的老干警,依然积极学习电脑知识,对每一件承办的案子都亲自制作文书,并且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案情,认真斟酌文书中的语言表达,从来没有为了图快捷而套用模板来制作文书。任法官办案认真、严谨,思路开阔,力求从根本上执结案件,从而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例如今年1月份他执结的一件房屋腾退的“骨头案”就反应了他创新执行思路、执结案件不留尾巴的办案风格。

李某与操某房屋腾退纠纷一案,因操某处于劳教期间,其家属迟迟不愿履行腾退义务,李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任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阅卷了解到被执行人一家已在租赁房屋外面搭建起一家小型超市,并且全家都以此为生,若强制腾退有可能造成新的矛盾隐患。于是多次到租赁房屋进行考察,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属进行劝解、说服工作;同时还与操某劳教所在单位联系,希望能得到该劳教所的配合,让操某能回来参与房屋腾退事宜。此期间李某多次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不愿与被执行人做任何协商、调解工作,还扬言若不及时执行将到区政府上访等,形势十分紧张,矛盾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这时,任法官不急不躁,没有被双方当事人的激烈情绪带动,而是冷静地向申请人反复说明强制腾退的弊端,会造成后续的纠纷,希望最好能一次性彻底解决矛盾,并建议申请人将房屋卖给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这方也积极做思想工作,劝其以合理价格购买该房屋,安心做生意,保障生活稳定。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任法官的不懈劝说、调解下以达成买卖合同协议的形式了结此案。今年以来任法官已执结案件20件,案件结案率43.48%,已结案件的标的到位率63.43%,当事人上访投诉率为0,其办案能力亦得到全庭、全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