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丨“分期付款+违约救济+调后回访” 青山区法院柔性调解涉企纠纷
“法官,我已经收到建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欠款了,听说您还特地打了电话提醒对方按期还款,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某工程公司向青山区法院法官致电表达感谢。
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合作。2021年6月,双方签订多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工程公司承建的项目供应灌浆料及座浆砂浆。建材公司依约履行供货义务,供货总价值14万余元。工程公司在支付部分货款7万余元后,剩余7万余元货款迟迟未能支付。经多次催收无果,建材公司向青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程公司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法官迅速梳理案情,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多次沟通,了解了双方核心诉求:建材公司希望尽快回笼资金保障经营;工程公司愿意支付欠款但无力支付违约金并希望给予一定缓冲期。
为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建材公司释明工程公司的实际困难,引导其合理调整心理预期;另一方面,引导工程公司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以诚意争取建材公司的谅解。经多次沟通,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愿。
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开展线上调解,迅速组织双方“面对面”谈谈。调解过程中,双方围绕欠款金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焦点问题展开沟通协商。在法官的引导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放弃违约金请求,但工程公司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分两期支付全部7万余元欠款;同时明确违约责任,若工程公司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建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该案中,法官运用“分期付款+违约救济+调后回访”机制,从立案到审结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充分考虑双方意见,制定灵活履行方案,“调后回访”督促履约,最终高效柔性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向好发展。
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为营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